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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博学于文,约之以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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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前世之主,能使人人异心不为朋,莫如纣;能禁绝善人为朋,莫如汉献帝;能诛戮清流之朋,莫如唐昭宗之世;然皆乱亡其国……”

此为欧阳永叔先生于庆历四年向宋仁宗上的一篇奏章,也是流传后世的《朋党论》,在驳斥保守派的攻击,辨朋党之诬的同时,也让我们见识到了什么叫做“事信、意新、理通、语工”。

事信者,乃“成者天之道”,按照现在的话翻译过来就是“实事求是”。

意新,乃典出《诗经·大雅·文王》的“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理通,则是宋明哲学中的“理一分殊”。用不同的规范去统一道德的原则。

语工,典出《论语·雍也》之“博学于文,约之以礼”。按白话来说,就是强调了知识与道德的平衡。

然,党争之所以为患,虽有“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却又皆因违背了“博学于文,约之以礼”,而罔顾了实事求是。

咦?知识是知识,道德是道德。他们之间也会有平衡?

这话说的,医学知识是不是好的?

救人治病,当然是好的啊?

但是,如果你用这样的知识,拿一个人的命去救十个人的命,算不算伟大?

那当然算了,足以证明这个人的舍生忘死的伟大?

但是,问题来了。这个人,如果是你的话,你会这样心甘情愿,舍生忘死的去伟大?是不是也会喊一句,你们都想好好的活着,合着,就单炼哥们我一个啊!

国外也有这样经典的“电车难题”。

好吧,如果根据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逻辑,牺牲一个人救一百个人,就能让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

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以不可以忽略道德,甚至法律,让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

过去,觉得“电车理论”这事很扯。

但是,现在,这些事,就在我们身边,而且时不时的发生,而且很现实。“约之以礼”似乎也埋没在大多数人的私利之中,慢慢的消失了。

比如说,旧楼装电梯。

如果这事也算是个小事,咱们姑且不论。

还是说医学知识和技术的发展。这“知识与道德”如果不平衡的话,你还敢去想那个经典的“电车难题”吗?

如果一个人的器官能救活十个人,那么这个人是不是就该被理所当然的牺牲掉?

这可不是所谓的“牺牲”,因为这玩意儿已经超出了所有的道德范畴,放在那个国家的法律上,都叫谋杀!

如果这都能行,只能是个人人自危。自打生下来你的心肝脾肺肾,乃至头发,骨髓等等等等……

这些个玩意就都不属于你自己了。属于那些个需要它们的人。合着,我爹妈受苦,花钱把我养活大,就是一个别人的一个备份?

这还是《朋党论》中所表达的“强调了知识与道德的平衡”的一个问题。

好吧,暂且不说这医学问题。

如果这事出现在一个国家的管理层面,那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然,大家都知这“朋党之患”岂在误国。

又知晓“党之所存,必然乱国。乱国之巨祸,皆始于朋党之争;朋党之争,皆为私利。一入党争,将无善恶是非,无公义”

但这北宋两党之争,却是从那熙宁二年为始,而至如今之政和。经于四十余年,饶是愈演愈烈。

然又何止四十余年?

党患,从那“寇顶之争”便是一个初见端倪了。

如此纵得两党相争,且都只怨了那一句“上不智哉”?

这话说的不免有些个偏颇。

西方国家大多也是两党制或多党制,倒也没见哪个灭亡,人家到现在还活的好好的。

利益同者为朋,按照这个划分,朋党,也只能说是一个自古历代皆有之。

其存在,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好人坏人,和所谓的忠奸来分析。

因为,这世间本没那么多非黑即白的东西。

也不能用所谓的贪腐还是清廉来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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