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宠出了草棚,没敢走大路,甚至没敢直着身子走。
脚下的烂泥软得像稀粥,一脚踩下去,烂泥顺着草鞋缝往上涌,冰凉刺骨,还能感觉到有什么小虫子在脚背上爬。
江宠没管。
他现在满脑子只有两件事。
一是别弄出动静。
二是搞点吃的。
那什么土地庙,自然是他编来骗徐景曜的。
这荒郊野岭的,哪有什么庙?
就算有,这现在的处境,神仙自己都顾不上了,哪还有供品留给人吃?
他要去的地方,是前面两里地外的一个小村子。
那是之前在草棚门口瞄到的。
那里有几缕还没散尽的炊烟。
有烟,就有人。
有人,就有粮。
至于那人是老百姓,还是那帮杀人不眨眼的倭寇和叛军,江宠不在乎。
如果是老百姓,他就去讨,讨不到就偷,偷不到就抢。
如果是敌人,那就更好办了。
杀了,拿粮,走人。
这世道,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更不能让饿死。
风吹过芦苇荡,发出呜呜的声响,正好掩盖了他踩在烂泥上的声音。
江宠摸了摸肚子。
两天没吃东西,胃里早就空了,这会儿也不叫唤了,就是疼。
那种像是被人揪着胃袋子往死里拧的疼。
但他还能忍。
以前在莫正平那里的时候,为了蹲一个贪官,他在房梁上一趴就是三天三夜,连口水都不喝。
这点饿,比起那时候,不算什么。
可是公子不行。
想到徐景曜那张瘦脱了相的脸,还有肩膀上那个还在流脓的血窟窿,江宠的心就抽抽了一下。
那是个金贵人,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国公少爷。
这辈子吃过最好的饭,睡过最软的床。
现在却跟着自己在泥坑里打滚,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
“我就是条狗。”
江宠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
钱遵礼那个杂碎说得对。
在徐景曜面前,他江宠就是条狗。
但狗有个好处。
狗不嫌家贫,狗也不怕路黑。
只要主人还在,狗就能豁出命去咬下一块肉来。
……
摸了约莫两炷香的功夫,那个小村子近了。
与其说是村子,不如说是几间破茅草房围成的一个圈。
此时,村子里静悄悄的,没有狗叫,也没有鸡鸣。
只有村口的那棵老槐树下,燃着一堆篝火。
火光跳动,映出几个影子。
江宠趴在一个土坡后面,眯着眼睛数了数。
一共五个。
三个穿着破烂皮甲的汉子,那是钱遵礼手底下的叛军。
还有两个个子矮小,头上剃着月代头,脚上踩着木屐,腰里别着长刀。
是倭寇。
这五个人正围着火堆,手里撕扯着什么东西,吃得满嘴流油。
风把味道送了过来。
是烤鸡的香味。
还带着一股子烈酒的味道。
江宠的喉结动了一下,胃里的酸水差点涌上来。
他盯着那只被撕得只剩下一半的烧鸡,眼神绿油油的,比那荒野里的饿狼还要吓人。
那是公子的命。
江宠慢慢地把手伸向后腰,抽出了那把刀。
刀身已经用烂泥涂黑了,在这个黑夜里,不反一点光。
他没有马上冲出去。
他在等。
等风再大一点,等火光再暗一点,等那帮人喝得再醉一点。
“哟西!”
一个倭寇举着酒坛子,嘴里说着鸟语,脸上泛着油光,把一块鸡骨头随手扔进了火堆里,激起一阵火星子。
就是现在。
江宠动了。
他没有喊杀,只是借着重力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收藏【笔趣阁】 m.biqug5.com。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