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位。君在法下,则昏君不能为祸;官在法下,则贪官不能横行;民在法下,则刁民不能作乱。法在最高,则江山永固啊!”
林冲又看向林飞:“你掌刑狱,以为如何?”
林飞跪地:“臣在军中,见过将士因一言不合拔刀相向;在地方,见过胥吏因无监督贪赃枉法。若有此宪章,军有军法,官有官规,民有民权,各安其分,各守其界,何愁天下不治?只是...”他迟疑,“司法独立一条,恐遭非议。历来刑狱,皆由朝廷掌控...”
“正因由朝廷掌控,才有冤狱。”林冲突然道,“朕记得,天统三年,开封府有个秀才被诬偷盗,屈打成招,秋后问斩。其母进京告御状,朕重审,方知真凶乃知府小舅子。若当时有独立法司,何至如此?”
他顿了顿:“朕这一生,批过多少斩立决的奏章?其中,必有冤魂。帝王一怒,伏尸百万...这话,朕年轻时觉得威风,如今想来,只觉恐惧。恐惧的不是朕,是后世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子孙——他们若不如朕,这百万冤魂,谁来负责?”
殿内寂静。林冲望向儿子:“天赐,你想过吗?若宪章立了,今后皇帝,再不能一言决人生死,再不能随意任免大臣,再不能想打仗就打仗...你这皇帝,做得还有滋味吗?”
林天赐郑重跪地:“父皇,儿臣要做的,不是滋味十足的皇帝,是江山永固的皇帝。宪章在,则昏君不能祸国,幼主不会受制,权臣难以篡位。儿臣宁愿做个受限的守成之君,也不要无拘的开国雄主——因为前者可传百代,后者往往二世而亡。”
“好!好!”林冲拊掌,“我儿...真长大了。这宪章,朕准了。但有一条——”
他目光如炬:“颁布之前,需经‘天下公议’。召集各省代表、各族首领、各国使节,乃至寻常百姓,公开辩论。要让天下人都知道,这宪章不是皇家私授,是万民共立!”
“儿臣遵旨!”
四月,一场前所未有的“宪章大辩论”在太庙前展开。
高台耸立,台下黑压压坐了三千人:有各省推举的士绅、工商代表,有蒙古、女真、回鹘、吐蕃等族首领,有日本、朝鲜、安南、占城、扶桑等外邦使节,甚至有一百名通过抽签选出的寻常百姓——农夫、工匠、小贩、军户。
台上,林天赐亲自主持。他命人将《宪章》全文刻于百块石碑,立于会场四周,供人随时查阅。更首创“公报”,将每日辩论内容,以活字印刷,次日发往全国。
辩论第一日,便爆发激烈冲突。
反对最烈的是宗室。某位远支郡王跳上台,指着“限君权”条款怒吼:“此乃大逆不道!祖宗之法,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今设此宪章,置君王于何地?”
支持者立即反驳。站起来的是个年轻举人,松江布商之子:“郡王所言差矣!宪章非为限君,乃为保君。若无宪章,今日您是郡王,明日新君不喜,一道旨意便能夺爵。若有宪章在,郡王之爵,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这不是保您吗?”
郡王语塞。台下许多人恍然——原来宪章也保护贵族特权。
第二日,争论焦点是“咨政院”。保守派认为“草民岂能与宗室同堂”,革新派则以扶桑代表鹰飞为例:“鹰飞大人本是扶桑林中子,因通汉学,如今官居五品。若按旧制,他永无出头之日;按宪章,他可被选入咨政院,为扶桑百姓发声。这,才是真正的‘天下为公’!”
鹰飞本人上台,以略带口音的汉语道:“臣在扶桑,见马卡赫人与汉民争地,若无公正仲裁,必生仇杀。若有咨政院,各族皆有代表,有事堂上论,何须刀兵见?”
这话让各族首领深思。是啊,以往有争端,要么忍,要么反,如今竟有地方说理了。
第三日,辩论“司法独立”。大理寺代表力陈其利,但某地知府反对:“若法官不能罢免,岂不成了独立王国?若其贪赃枉法,如何制约?”
这时,站起一人,竟是日本使者藤原忠通。老者颤巍巍上台,先向林天赐深躬,然后道:“外臣本不该言,然见此条款,感慨万千。我国昔年,法官由权臣任免,故刑狱成了党争之器。后学唐制,设‘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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