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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笔记本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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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冬天,期末考试前夕。

    宿舍里很安静,只有翻书的声音和偶尔的咳嗽声。窗外飘着小雪,路灯把雪花照得像无数个小精灵在跳舞。

    林煜坐在书桌前,面前摊开着《费曼物理学讲义》第一卷的最后几页。

    两个月了。

    他用了整整两个月,读完了这本八百多页的大部头。

    每天晚上熄灯后,他都会打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有时候看到凌晨两三点,第二天上课困得不行,但他还是坚持看完了。

    因为这本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他脑海中那个封闭了十几年的世界。

    他终于明白了——

    原来他“看见“的玻璃珠轨迹,叫做“抛物线运动“,是运动学的基础。

    原来他“看见“的缝纫机齿轮传动,叫做“机械效率“,是动力学的应用。

    原来他“听见“的电流声音,叫做“电子定向移动“,是电磁学的核心。

    原来他“看见“的能量之蛇,叫做“能量守恒“,是热力学第一定律。

    原来他“看见“的光粒子,叫做“光子“,是量子力学的起点。

    他一直“看见“的那些东西,终于有了名字。

    终于有了归属。

    林煜合上书,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他的手在颤抖,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激动。

    十几年的迷茫,十几年的孤独,十几年的自我怀疑,在这一刻,全都有了答案。

    第二天,林煜去县城。

    他走进新华书店,径直来到文具区,挑了一个硬皮笔记本。

    深蓝色的封面,像夜空,像宇宙。

    质量很好,纸张厚实,能写很多东西。

    18块钱。

    这是林煜一周的伙食费。

    但他没有犹豫。

    “就这个。“他对店员说。

    回到宿舍,他把笔记本放在桌上,看了很久。

    然后,他拿起钢笔,在扉页上认真地写下:

    《我的物理世界》

    林煜

    1999年12月

    下面,他又写了一行小字:

    “记录我'看见'的一切,记录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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