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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9章 刑律完善,女子维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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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刚亮,阿泠已坐在司刑衙署的案前。昨夜带回的陶碗经女医查验,残留物中有毒草灰烬,与村妇吐血症状吻合。她将化验结果并入卷宗,连同批语一并递往刑署督办。

“人身安危非‘私事’,凡伤及性命者,皆可诉于官。”

这是她亲笔所写。

文书送出去后,她起身整了整衣袖,朝公堂方向走去。今日那桩家暴案开审,她要亲眼看着它走完流程。

公堂上已有不少人。受害女子站在原告席,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粗布裙,低着头,手指紧紧攥着衣角。她丈夫被押在被告位,脸上有道旧疤,眼神阴沉。几名老臣坐在旁听席,彼此低声交谈,目光时不时扫向那女子,带着不掩的轻蔑。

主审官翻开卷宗,刚要开口,一名灰袍老臣便站了起来。

“此案本属家务,何须惊动公堂?妇人不懂规矩,闹到官府来,成何体统。”

阿泠站在廊下,听见这话,脚步未停,径直走到旁听席前排坐下。

主审官见她来了,神情微松,继续道:“原告可陈述事由。”

女子抬起头,嘴唇发抖,声音却稳:“我夫三年前开始打我,去年摔断我一根肋骨,我没敢报官。上月他喝醉,拿火钳烫我背,说我饭菜凉了。前日他逼我喝下灶灰水,说我不配吃饭……我昏过去两次,醒来就逃了出来。”

她说一句,堂下便静一分。

说到最后,手伸进怀里,掏出一块破布,展开后是一块焦黑的皮肉。

“这是我背上揭下来的,”她声音低下去,“疼得睡不着,只能抱着墙角坐一夜又一夜。”

堂中无人出声。

那灰袍老臣又开口:“家门之事,外人难断。她既已离家,分了田产便是,何必当众羞辱夫家?”

阿泠终于起身,声音不高,却传遍整个大堂:“若被打断肋骨是家门之事,被烫伤是家门之事,喝毒水也是家门之事,那请问,什么时候才不是家门之事?等到死在屋里,抬出来才算命案吗?”

老臣脸色一僵。

她看向主审官:“新律第三条,禁止以任何形式施加身体伤害,违者收押。此例适用所有百姓,不论男女,不分内外。她来告,是因为现在能告。她站在这里,是因为现在敢站。”

主审官点头,提笔写下判词。

片刻后,判决下达:男子收押三月,待查清是否多次施暴后再定重罪;女子获宅院暂居权,田产由官府代管,三个月内不得被侵夺。

退堂时,那女子走到阿泠面前,深深弯下腰。

“多谢律法。”她说,“从前没人听我说话,现在……我终于说出来了。”

阿泠扶住她手臂,没让她跪下去。

“是你自己站起来了。”

她送那女子走出衙署大门。门外有几名妇人站着,像是邻里,看见她出来,有人悄悄递上一碗温水,有人低头行礼。女子接过水,小口喝着,手还在抖,但背挺得很直。

回到衙署,她开始整理今日判例。笔尖蘸墨,一页页抄录案情、证据、判决依据。这些将来都要归入《刑律施行录》,供各地参考。

正写着,一名差役进来禀报:“几位大人在议事厅等您。”

她知道是谁。

放下笔,她起身出门。

议事厅里,那几名老臣都在。灰袍老臣坐在主位,见她进来,冷笑一声:“燕主事今日好威风,一句话就能压下公堂。”

“我只是念了律法原文。”

“律法是人写的。”另一人接话,“你改律,让女人也能告夫,这不是乱纲常是什么?”

“纲常不该建立在别人的伤痕上。”她说,“你们怕的是秩序变,我怕的是人命丢。现在有人受伤能来告,有人受害能立案,这才是秩序。”

“妇人一旦开口,家里还怎么安稳?”灰袍老臣拍桌,“你这是鼓动她们反夫背亲!”

“她们不是反夫,是求活。”她看着他们,“你们口中安稳的家,对有些人来说是牢笼。现在牢笼开了门,她们走出来,不是坏事。”

厅内沉默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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