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国际合作局的内部会议室,灯火通明。与之前研究“猎狐-7号”案件时的气氛不同,此刻的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更加凝重、也更具战略性的气息。投影屏幕上显示的,不再仅仅是某个具体外逃人员的资金流向图,而是一份综合了多源情报、数据分析和学术研究的专题报告,标题是《新型跨国商业贿赂与“本土化”腐败风险研判》。
报告指出,随着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及全球范围内投资、承建项目日益增多,一种更加隐蔽、更具“适应性”的腐败风险正在滋生。与过去直接给予公职人员现金回扣的简单模式不同,新型贿赂往往披着“咨询费”、“代理佣金”、“文化赞助”、“本地合作伙伴利润分成”等合法商业外衣,深度嵌入项目运作流程。而行贿方,也从过去的中间商,逐渐演变为更具专业性和国际背景的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甚至是非营利组织。这些“白手套”机构,精通当地法律,熟悉商业规则,能够为行贿行为提供层层“防火墙”,极大地增加了发现和查处的难度。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腐败往往与“本土化”策略相结合。一些不法企业或个人,为了获取项目优势或规避监管,刻意迎合甚至主动勾连投资所在国的腐败网络,形成内外勾结、利益捆绑的复杂生态。这不仅损害中国企业的国际声誉和国有资产安全,更可能破坏东道国的市场秩序和法治环境,最终影响“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实施和国家形象。
苏清越坐在会议桌首位,认真听取着综合处处长陈涛的汇报。她面前的报告已经用红笔做了不少批注。这份报告,是她上任后着力推动的几项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之一。她深知,在反腐败国际战场上,不能总是被动应对、个案追击,必须抬头看路,把握趋势,进行战略性、系统性研判,才能未雨绸缪,掌握主动。
“从我们梳理的数十起已发案件和风险线索看,”陈涛指着屏幕上几起典型案例的图示,“这类新型贿赂和‘本土化’腐败,有几个共同特点:一是高度专业化、隐蔽化,与正常商业行为边界模糊;二是链条长、环节多,跨境取证和司法认定困难;三是往往与当地有势力的政治、商业精英深度绑定,查处阻力大;四是危害具有双重性,既腐蚀我方人员和企业,又侵蚀东道国治理根基。”
苏清越点了点头,目光锐利:“也就是说,我们面临的,是一种升级换代的、更具挑战性的腐败形态。它利用全球化、专业化的外衣,试图在‘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国际合作中寄生繁殖。这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外交问题。”
她环视在座的各处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应对这种新挑战,老办法不够用了。我们必须调整思路,创新战法。我考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打一套‘组合拳’。”
她条理清晰地阐述起来:
“第一,强化预防预警。尽快研究制定《中国企业境外经营反腐败合规指引》的升级版,细化针对新型贿赂和‘本土化’腐败风险的具体识别要点、防范措施和内部举报处理流程。联合国资委、商务部等部门,加强对‘走出去’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常态化廉洁风险提示和检查。要将合规要求,嵌入企业境外投资运营的全流程。”
“第二,提升监测能力。整合现有的境外腐败线索举报平台、金融情报监测系统、以及国际执法合作网络信息,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探索建立境外廉洁风险动态监测预警模型。重点盯住异常资金流动、可疑商业合同、关键岗位人员异常交往等风险点,力争早发现、早预警。”
“第三,深化跨境协作。针对新型贿赂往往涉及多国法律、多个司法管辖区的特点,要主动出击,加强与重点投资所在国反腐败机构、金融情报部门、司法机关的常态化沟通与协作。推动签署或落实更具操作性的双边司法协助协定,特别是在取证、资产冻结和追回方面。探索与信誉良好的国际反腐败非政府组织、专业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研究机制。”
“第四,加大查处震慑。对已经发现的线索和案件,要坚决查办,无论涉及哪个企业、哪个人,无论阻力多大,都要一查到底。要善于运用‘缺席审判’、‘违法所得没收’等法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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