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壶,再吩咐御膳房传几道下酒菜来,可好?”
贾琰闻言,放下手中的酒坛子,哈哈大笑道:
“爱妃,孤知道你是在关心我,可今儿你这话说的就不对,当年孤在漠北战场上,和麾下将士们于冰天雪地之中痛饮烈酒,那才是真正的酣畅淋漓!”
一提起征战沙场的往事,贾琰的双眸之中顿时变得神采奕奕,胸中那一团沉寂许久的火焰仿佛被重新点燃了一般,久违的涌现出万丈豪情。
他如今虽然贵为储君,但说到底,骨子里还是一个纯粹的武人。
比起呆在金銮殿里像是个木菩萨一样受文武群臣的跪拜,他还是喜欢统御千军万马,于战场上肆意纵横,攻破一座座城池,聆听敌人们的惨叫。
这种刀口舔血的日子,才是最畅快肆意的生活。
但很可惜,如今时过境迁,即便贾琰心有不甘,但也自知作为一国储君,往后亲自上战场的日子,恐怕是会越来越少了。
念及至此,贾琰忍不住轻叹一声,锐利的双眸中涌现出一丝黯然之意,提起手中的酒坛子,将其中剩余的烈酒一饮而尽。
秦可卿见状,忍不住柳眉微憷,轻声唤道:
“殿下…”
作为贾琰的结发妻子,两人相处时间最长,彼此也最为了解,几乎是心有灵犀,秦可卿眼便瞧出了自家夫君心中的不快,不仅有些担忧。
而贾琰却是丢下手中的空坛子,对着秦可卿摆了摆手,示意她不必担心,而后将一双醉眼望向黛玉,笑吟吟道:
“玉儿,拿笔来!”
黛玉闻言,双眸一亮,心知贾琰此时定是起了诗兴,赶忙拉着史湘云一起为贾琰亲自侍奉笔墨。
贾琰接过狼毫,没有半分犹豫,借着一股醉意,激发出满腔的豪情,于宣纸上笔走龙蛇,肆意挥毫。
与以往不同的是,贾琰这一次,并没有用他最喜欢的飞白来写,而是换做狂草,其字迹宛若龙飞凤舞,狂放不羁,潇洒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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