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十五,缅甸,东枝城北三十里,岳峰山地营驻地。
营官岳峰蹲在刚挖好的散兵坑里,手里捧着那杆今早才送到的新枪,翻来覆去地看,像在端详绝世美人。
他是个三十出头的黑脸汉子,左颊有一道从眉骨斜拉到下巴的刀疤,那是五年前在云南剿土司时留下的。此刻那道疤因为激动而微微发红。
“真他娘的……漂亮。”他喃喃道,粗糙的手指抚过枪管上刻着的编号:“永明七年式-零零柒”。
编号第七——这意味着他是全军第七个拿到这枪的人。前六支,五支在皇业司试验场,一支在兵部衙门当样品。
“营官,这玩意儿真能在四百步外打中人?”旁边一个年轻哨长凑过来,满脸不信,“咱营里最好的‘永明三年式’,三百步就打飘了,四百步?那子弹怕是都找不着了。”
岳峰没理他,从腰间的皮质弹盒里取出一枚纸壳弹。子弹比老式的细长些,弹头是铅芯被铜皮包裹的尖锥形,这也是新设计,据说能打得更远更准。他按照随枪附送的《操典简册》,笨拙但准确地完成装填,然后架起枪。
四百步外,山腰处有棵孤零零的枯树,树干上绑着一块白布,那是他今早特意让人去挂的靶子。
山风不小,林涛阵阵。岳峰屏住呼吸,右眼贴上瞄准镜。视野一下子清晰起来,他甚至能看见白布上棉线的纹理。准星稳稳压在白布中央,手指轻轻搭上扳机——
砰!
枪声比他预想的轻,后坐力也小得多。几乎是同时,四百步外那白布中央,猛地炸开一个黑洞!
“中了!”哨长跳起来,声音都变了调。
岳峰没动,他保持射击姿势,迅速退壳、装弹、上膛,动作比第一次流畅多了。这次他瞄准的是白布左上角——
砰!
左上角也开了洞。
第三枪,右下角。
第四枪,正中央偏右。
四枪打完,四百步外的白布上,四个弹孔分布成标准的菱形,最大散布不超过一只巴掌。
整个山头都静了。所有围观的士兵都瞪大眼睛,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
岳峰慢慢放下枪,手在微微发抖,不是后坐力震的,是激动的。他打过十几年仗,从土司的弓箭到朝廷的火绳枪,再到最新的前装燧发枪,他太清楚手里这东西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从今往后,战场的选择权,彻底倒转过来了。
“营官!”传令兵连滚带爬地冲上山头,手里攥着刚送到的军令,“平南王急令,侦察队发现,仰光方向有一支英军运输队,约三百人,正沿伊洛瓦底江北岸向东北行进,疑似增援八莫前线!王爷命我部前出拦截,迟滞其行动!”
岳峰猛地站起身,脸上刀疤狰狞地跳动:“位置?距离?”
“在我部西南四十里,马头坳一带。按他们的速度,明日午时前后会通过坳口。”
“马头坳……”岳峰脑子里立刻浮现出那处地形:两侧山崖陡峭,中间一道狭长谷地,最窄处不过三十丈。简直是天生的伏击场。
他低头,看向手里那杆还温热的“永明七年式”。
“传令:全营紧急集合,带三日干粮,配足弹药。”他的声音因为兴奋而沙哑,“今晚急行军,天亮前赶到马头坳。还有……”他举起那杆新枪,“把营里所有会用‘永明三年式’的老鸟都叫来,我要临时开个速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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