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六,午时,马头坳。
秋日阳光炽烈,谷地里蒸腾着草木和泥土的气息。一支约三百人的英缅混合部队正在狭窄的谷道中艰难行进:前面是三十名英国龙虾兵,猩红的军服在绿林间扎眼得像血;中间是十几辆满载粮食和弹药的牛车;后面跟着两百多缅甸仆从军,衣衫杂乱,神色疲惫。
队伍最前方,骑在马上的英军上尉约翰·哈里斯正用单筒望远镜观察两侧山崖。他是个参加过拿破仑战争的老兵,本能地觉得这地方不太对劲,太安静了,连鸟叫都没有。
“加快速度。”他回头喊道,“天黑前必须走出这鬼……”
话音未落。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从左侧山崖某处传来。几乎是同时,哈里斯身旁的旗手,一个举着米字旗的高个子列兵,胸口突然炸开一团血花,整个人向后仰倒,旗帜脱手飘落。
“敌袭——!”哈里斯的嘶吼和士兵们的惊叫混杂在一起。
但袭击没有像往常那样接踵而至。谷地里陷入诡异的寂静,只有中弹旗手濒死的呻吟和牛群不安的嘶鸣。
英军士兵们慌乱地举枪四顾,却根本看不见敌人在哪。四百步(六百米)——这个距离远超燧发枪的有效射程,他们甚至听不出枪声具体从哪里传来。
“隐蔽!找掩护!”哈里斯跳下马,躲到一块岩石后,心脏狂跳。他经历过滑铁卢的枪林弹雨,但从未遇到过这种看不见敌人的袭击。
三十息后。
砰!
第二枪。这次倒下的是一名正在指挥仆从军散开的英军士官,子弹从他右眼射入,后脑穿出,红白之物溅了旁边缅甸士兵一脸。
恐慌开始蔓延。仆从军们尖叫着四散奔逃,有些人甚至扔下武器往谷外跑。
“稳住!都稳住!”哈里斯声嘶力竭,但没用。对方就像个耐心的猎人,每隔二三十息开一枪,每一枪都精准地带走一个军官、一个炮手、或者一个试图重新整队的士官。
十五枪。
只用了不到一刻钟,英军队伍里的所有军官、士官、旗手、号手,全部倒在血泊中。剩下的一百多名龙虾兵和溃散的缅甸仆从军像无头苍蝇一样在谷地里乱窜,却连敌人的影子都摸不着。
山崖上,岳峰放下枪,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他身边趴着二十名最优秀的射手,每个人都握着一杆崭新的“永明七年式”,枪口还冒着淡淡的烟。
“营官……”一个年轻射手声音发颤,“这、这也太……”
“太什么?”岳峰咧嘴笑了,刀疤扭曲,“太容易了?老子打了十几年仗,从没像今天这么痛快过。”
他站起身,举起信号旗。
下一刻,山谷两侧的山崖上,冒出三百多个身影——那是岳峰营的其余士兵,他们端着老式的“永明三年式”燧发枪,或者更旧的火绳枪,但已经足够了。
失去指挥、士气崩溃的英缅残部,几乎没做像样的抵抗就缴械投降。
战斗结束得干净利落。清点战果:毙敌四十七人(其中英军军官、士官十五人),俘获一百八十九人,缴获粮食二百石、弹药三十箱、牛车十二辆。己方……零伤亡。
岳峰站在谷地中央,看着士兵们押送俘虏、清点物资,手里那杆“永明七年式”的枪管还微微发烫。他忽然想起什么,从怀里掏出一本粗糙的野战记事本,用炭笔歪歪扭扭地写:
“十月初十六,于马头坳伏击英缅运输队。新枪‘永明七年式’初战,四百步外毙敌酋十五,余敌胆寒溃降。此枪之利,乃末将平生仅见。若全军配发,缅甸战事,年内可定。”
他想了想,又在后面加了一句:
“另:随枪所附《操典简册》,所言不虚。恳请兵部速拨新枪三千支,末将愿立军令状:三月内,为陛下取仰光。”
写罢,他将纸撕下,交给传令兵:“八百里加急,送平南王大营,转呈兵部、皇业司……还有,直送京师。”
传令兵接过,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岳峰重新端起枪,望向西南方仰光的方向,眼中闪烁着老猎手看见新猎场时的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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